这也不行,那也不行,难道主播经济,注定只能小而美,做不成大公司?你看那些真正做起来的主播,基本都是“主播即老板”的模式。小杨哥、辛巴、东北雨姐,全是自己既当老板又当主播。他们会带一些团队,但核心还是自己在台前。为什么?因为只有这样,才能把利益分配和决策权统一起来。我自己就是老板,我想怎么播就怎么播,我想卖什么就卖什么,没有人能管我。但这种模式的天花板很明显。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,一个直播间的流量也是有限的。你想做大,就得复制,就得培养更多主播,就得建立多个直播间。可一旦你开始复制,问题就来了。你培养出来的主播,火了之后,凭什么继续给你打工?他会想,我自己单干不是更好?所以你会发现,主播公司很难做成平台型公司。它不像阿里、腾讯那样,可以建立一个生态,让无数商家、开发者在上面生长。主播公司的核心资产就是人,而人是会走的。AI时代,这个问题可能会更严重。现在大家都在讲OPT(One Person Team)、OPC(One Person Company),一个人加上AI,就能干以前一个团队的活。写文案有AI,做设计有AI,剪视频有AI,分析数据有AI,甚至客服都可以用AI。这意味着个人的能力边界被极大拓展了,对团队的依赖度降低了。以前一个主播想单干,他得考虑:我一个人搞不定选品、搞不定供应链、搞不定售后。但未来呢?AI可以帮你选品,AI可以帮你对接供应商,AI可以帮你处理售后问题。你真的可能一个人就是一家公司。那这种情况下,主播为什么还要跟公司合作?为什么还要分利?技术的发展,正在让个体越来越强,让组织的价值越来越弱。这对传统的公司制度是个巨大的挑战。